2025年04月03日 ()   ~   
注意: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申报有变化!
2025-03-31 14:33:57 编辑:杨莉 责任编辑:王睿 审核: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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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自2025年4月1日起,甘肃省范围内未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申报方式统一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甘肃)电脑端或手机App进行纳税申报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12366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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