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现公开发布线索举报公告。
一、征集范围
1.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2.插手民间纠纷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干扰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破坏农村治安秩序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5.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6.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黑恶势力;
7.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8.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操纵经营“黄赌毒”或枪爆类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9.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恶意索赔、敲诈、诈骗以及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等黑恶势力;
10.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恶势力“腐伞渎”问题;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甘肃省扫黑办
举报电话:0931-8922864
举报邮箱:gssdhce@163.com
举报信箱:甘肃省兰州市A229信箱
陇原剑微信公众号:甘肃省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张掖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936-8216359
举报邮箱:zysshcebgs@126.com
举报信箱:张掖市A002号信箱
甘州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936-8222510
举报邮箱:gzqshcebgs@163.com
举报信箱:甘州区人民政府4楼东侧楼梯口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
地址: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416室
甘州区纪委监委
电话:12388
网上举报地址:www.12388.gov.cn
地址: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218室
甘州区委组织部
电话:0936-8212167
电子邮箱:gzqzzb@163.com
地址: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1220室
甘州区委网信办
电话:0936-8636796
电子邮箱:zggzqwwxb@163.com
地址: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806室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电话:0936-5918819
电子邮箱:qgajshb@163.com
举报信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正门信箱
甘州区教育局
电话:0936-8214085
电子邮箱:527549241@qq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东附楼325室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电话:0936-8212014
电子邮箱:gzqwjwdb@163.com
举报信箱: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东附楼209室门口
甘州区财政局
电话:0936-8212516
电子邮箱:443863440@qq.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区财政局511室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936-8368083
电子邮箱:gzqscjgj201@163.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区市场监管局201室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电话:0936-8215524
电子邮箱:zygzgtj@163.com
地址: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311室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电话:0936-8213334
电子邮箱:404301148@qq.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212室
甘州区水务局
电话:0936-8863600
电子邮箱:gzqswxt@126.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区水务局705室
甘州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936-8242208
电子邮箱:zyyhope@163.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区交通运输局501室
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0936-8212368、5991693
电子邮箱:404658249@qq.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东附楼313室
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36-8213502、0936-8232958
电子邮箱:gzqzjj@126.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甘州壹街10号楼307室(金安水乡东门对面)
甘州区民政局
电话:0936-8221223
电子邮箱:1124869521@qq.com
举报信箱:甘州区民政局3楼“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意见箱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936-8213436
电子邮箱:gzqnyncj@163.com
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区农业农村局616室
三、举报要求及奖励、保护措施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举报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举报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泄漏信息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甘州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