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6日 ()   ~   
甘州:禁毒普法小课堂——帮他人代收毒资,“刑”不“刑”!
2024-02-27 11:44:48 编辑:王娜 责任编辑:王睿 审核:李晓霞 来源:甘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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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融媒讯  近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帮助他人收取贩卖毒品的毒资并从中获利,经审查,许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罪。

检察官提醒: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我国禁毒工作厉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的“四禁并举”的方针。目前我国已形成严密的法网,全方位合力“围捕”毒品犯罪行为,做到了对毒品犯罪的“无死角”,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只要沾毒,必受法律制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要始终坚守底线,不与吸毒人员交朋友,不能贪图眼前的小恩小惠而为购毒者或者贩卖者提供帮助,时刻牢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法条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昆明会议纪要指出:受购毒者或者贩卖者委托,为其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居中协调交易对象、价格,或者提供其他帮助,促成毒品交易的,均属于居间介绍买卖毒品。

主管单位:中共甘州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甘州区融媒体中心 甘州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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