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甘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付聪林)近日,甘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张检嘉苑举报人易先生发放500元奖励金,鼓励他勇于举报销售过期食品保护群众健康的正义行为。据了解,这是甘州区自实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向举报人发放的第一笔奖励金。
今年7月10日,甘州区张检嘉苑消费者易先生在馨宇丽都B区一家瓜果蔬菜商行给孩子购置了一份250克的袋装牛奶,当时也没有查看生产日期。但回到家加热时,发现牛奶与平时喝的有异常情况,也没在意,但让孩子饮用后却发生腹泻,他查看包装上的出产日期时,发现牛奶已经过期一月。易先生愤愤不平,当即就通过手机微信12315小程序进行了举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涉事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还有同批次的少量牛奶陈列柜台,于是立案进行了调查。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涉事经营主体周某某进行了2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甘州区食药安委办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区食药安委办审核,认定易先生的举报行为符合《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三级奖励等级,对易先生给予5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