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融媒讯 10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薛庆主持召开全区推进诉源治理依法监督工作座谈会议,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综治中心等23个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
会议听取了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开展诉源治理情况及存在问题,通报了诉源治理分流案件调解成功率,深入剖析了影响诉源治理效能提升的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建议。
薛庆强调,我区诉源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预期目标有很大差距。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从六个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诉源治理实效。一是认识要明确统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矛盾纠纷调解是主要方面,精准区分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的区别,树立齐抓共管意识,明确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调解主责,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调解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疏导、调解、法律等办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分流要精准合理。区人民法院要把准尺度,将一般性矛盾纠纷向区综治中心分流,对涉法性、代表性强的案件坚持诉讼立案。区综治中心要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根源,找准解决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精准向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分流职责范围内可调解的矛盾纠纷,让一般性纠纷在属地化解,让行业性矛盾纠纷在领域内化解。三是机制要完善优化。区综治中心要对怎样吹哨、给谁吹哨、怎样报到、怎样调处进行精准把握,进一步完善机制、把准环节,提升运行效率,防止调解工作空转。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避免提级调解;对综合性强的矛盾纠纷,坚持由区综治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联动发力做好调解工作。四是责任要靠实靠牢。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党政组织要切实扛牢诉源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应用行政手段、行政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党政牵头、行政处理、调解推动、法治保障”的调解格局,努力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五是保障要到位有力。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健全党政领导下的统筹调配机制,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充实调解力量。要充分吸纳“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律师等各类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加强经费保障,简化备案文书,助力做好排查整治、化解调处工作。六是监督要有效跟进。区委政法委要健全督办考核机制,对分流交办案件及时进行督查督办,督促进一步加大就地化解力度。要精准分析每件矛盾纠纷的性质特点,科学确定办理时限,最大限度避免案件回流。区人大常委会将对诉源治理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