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连续救助3只野生动物,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建设美丽甘州发挥了积极作用。
6月4日,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甘州区安阳乡一路边,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请求救助。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联系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鉴定查看,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长耳鸮)幼鸟,无明显外伤,随后民警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其放归大自然。
6月9日,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甘州区城北一绿化林带里,发现一只不认识的野生动物,害怕发生意外,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联系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鉴定查看,确认该动物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狗獾,无明显外伤,随后民警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其放归大自然。
6月11日,甘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甘州区一小区,发现一只疑似鹰的大鸟,翅膀受伤,无法飞行,请求救助。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该鸟送往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进行救治,后经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鉴定,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待其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文·图:新甘肃·奔流新闻通讯员 付聪林 朱自涛 记者 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