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积极性,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规定,现对我区拟认定的见义勇为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如对拟认定的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对公示期反映的可能影响认定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受理单位:甘州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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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甘州区2022年度拟认定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中共甘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甘州区2022年度拟认定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一、李义文、詹燕萍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李义文,男,1968年6月出生,群众,甘州区大满水利电力管理处职工。詹燕萍,女,1972年12月出生,群众,甘州区大满水利电力管理处职工。2022年6月15日上午10:00时左右,李义文、詹燕萍两名同志在大满镇西闸村塘坝放水,将水引进花儿支渠后,一路跟随水头到达紫家寨村八社段,突然听到呼救声,发现一位老人正在河里挣扎,拼命呼救。李义文见此情景,立刻脱掉衣服、鞋子准备施救,第一次没有抓住老人,于是李义文一边向前跑一边喊同事詹燕萍帮忙,李义文再次冲到老人前面,让老人抓住自己的腿试图将其拉上来,因为水流湍急,老人没有抓住,此时老人已被冲出十几米远。李义文发现,在老人身前几米远处有一座桥。李义文、詹燕萍二人迅速冲到桥上俯下身,在老人挣扎站起来的一瞬间一把将老人身上的衣服抓住,经过二人全力施救,终于将老人拉了出来。二人在确认老人的身体状况无异常后把他交给了紫家寨村管水人员,方才离开现场。
二、白洋舟、白振岳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白洋舟,男,2007年12月出生,群众,张掖育才中学学生。白振岳,男,1982年6月出生,群众,自由职业。2022年7月24日下午5:25时左右,家住花儿水务局院1号楼3单元401室的住户白振岳和其子白洋舟正在家中,突然闻到自屋门外涌进来浓烈的烟味,父子随即下楼挨家排查,发现浓烟从一楼101室冒出。原来是独居老人杨兰英不慎将沙发垫引燃,房屋内浓烟滚滚,父子俩见状立即冲进屋内合力将老人救出,白振岳从楼道拿起灭火器返回屋中灭火,白洋舟在院子里照看老人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同时还与后面赶来的社区工作人员疏通楼下的车辆。
三、代国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代国,男,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安阳乡五一村党支部副书记。2022年8月11日上午8:00时左右,安阳乡五一村党支部副书记代国开车前往村委会的途中,隐约听到远处传来小孩的呼救声,他立刻停下车循声望去,看到一女子跌入水流湍急的支渠中,不停地在水中挣扎,此时落水者已经被水流冲过了好几个桥洞,当时情况万分紧急,赶过来的群众不断地呼喊,代国没有丝毫犹豫,顾不上脱衣服,迅速跑到前面闸口处跳入水渠中将落水女子拦截住,最后经过大家合力,成功地将落水女子救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