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融媒讯 “你们对该案件被审查人提出拟给予党纪重处分,但未按规定就其党外职务提出处理建议,也未调取‘两代表一委员’主体身份材料……”日前,甘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长安镇纪委案件主办人,逐条反馈高某违纪违法案件审核意见,精准指出办案中的疏漏之处。
针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案经验不足、程序文书不规范、定性量纪不准等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实行“乡案县审”案件质量管控机制,通过前端立标准、中端强联审、末端严评查的闭环管理,精准破解基层办案难题,全面提升基层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
为从源头提升案件质量,区纪委监委依托“干部讲坛”“小专特精”专题培训、青年干部特色小组活动等,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运用《甘肃省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等“工具书”。同时,梳理形成从线索处置到处分执行的全流程可视化范本,帮助基层干部理清办案思路、规范办案流程,筑牢案件质量“第一道堤坝”。
在案件审核环节,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工作办法,实行“乡镇纪委自审、片区协作组预审、案件审理室把关审核”的“一案三审”机制,通过统一组织审理、集中审核把关,打破基层办案“单打独斗”的局限,确保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为强化案件质量末端问效,区纪委监委对照上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构建“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回头看”的常态化评查体系,精准运用《高质效案件评价标准》对基层案件进行全维度“体检”。截至目前,已审核审理乡镇街道自办案件115件,开展3轮次案件质量评查,覆盖案件86件,发现问题172个。同时,对23件重点案件开展“二次评查”,同步跟进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不留死角、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基层案件审核审理模式,做到审前充分沟通、审中严把细节、审后督促规范,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曹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