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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2年度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作品征集启事》的通知
2023-02-08 10:43:37 编辑:夏茜茜 责任编辑:王睿 审核:李晓霞 来源:甘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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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作品征集启事

为充分调动国内外力量参与我市文化旅游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彩虹城市”建设,增强全域旅游“首位度”,持续提升丝路明珠金张掖的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走进张掖、探访张掖、宣介张掖,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申报对象

国内外非职务行为的自然人,即所有创作宣传张掖、推介张掖、提升张掖美誉度的作品的创作者,不含职责范围之内创作的相关作品的作者。

二、评奖申报范围

1.凡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含网页、微博、微信、客户端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刊发的能够扩大张掖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作品,分新闻类、摄影类、微博微信类、音频视频类、文学类五个奖项进行评选。

2.创作的宣传张掖的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大赛获奖的。

3.组织的有利于提高张掖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全国性竞技、旅游、探险和论坛活动,分优秀组织奖和品牌活动奖两个奖项评选。

4.作品和活动时间限定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表或开展。

以下几类作品不列入奖励范围:公开发表但属于政府出资并组织专门力量创作的作品;支付赞助费、广告费、版面费的作品。

三、评奖申报要求

1.文字稿件要求WORD格式排版,A4纸打印,另附报纸、网络刊载页面复印件及网页链接;

2.图片稿件要附5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内容包含刊发媒体和时间及网页链接;

3.音频、视频要报送完整电子版资料,市内作者用U盘拷贝报送,并注明刊播媒体及时间;

4.原创微博、微信要有网页截图打印件,并附网页链接;

5.组织的全国性竞技、旅游、探险和论坛活动,要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网页链接等相关资料;

6.作品必须原创。如涉及抄袭或侵权等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参赛资格,若因作者抄袭带来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

7.申报时,由单位或个人按照一件作品一张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市内作者报送纸质资料和电子版,市外作者只报送电子版资料。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专家评议、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根据作品对宣传张掖的影响力和获奖层次,共设定一等奖10个,二等奖50个,三等奖200个。另评出优秀组织奖、品牌活动奖各10个。对宣传效果特别突出的,设立特别奖。对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暂时空缺。

五、申报方式

全区各单位申报文字、图片作品的纸质资料,音频、视频作品的光盘报区委宣传部审核后按申报类别分类整理好统一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均于2023年2月23日前,报送至区委宣传部新闻宣传股(区政府822室)。

联系人:冯杰:13830642525

李自海:15593636267

联系电话:0936-8210569

邮箱:307761660@qq.com

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优秀组织奖(品牌活动奖)申报表.doc

张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评奖作品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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