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融媒讯 “我的酒驾行为给组织抹黑了,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深感愧疚,对不起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作为一名党员,我一定认真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以后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近日,甘州区党寨镇纪委结合本单位查处的党员干部行政处罚类典型案件暨酒驾醉驾案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该镇纪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紧盯“‘酒前’问题、‘酒中’问题、‘酒后’问题”三个方面,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正风肃纪。2023年至今,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
同时,该镇纪委还通过赴各村召开会议,签订《党寨镇党员干部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开展提醒约谈、学习党纪法规、参与处分宣布党员大会等方式,围绕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过深入剖析,提醒各村党员干部吸取教训,时刻绷紧严守法律法规之弦,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以身作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共同构筑起全社会交通安全防线,切实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教、以案明纪,释放治本功效。(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