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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甘州·新甘肃】涉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甘州模式”——甘州区检察院构建涉案矛盾化解新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023-12-21 10:43:43 编辑:何静 责任编辑:王睿 审核:李晓霞 来源: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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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何明霞 通讯员 瞿昌文

司法办案不能“一诉了之”,将涉案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今年以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构建“1+3+4”工作模式,完善涉案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推动调解能力现代化

办案人员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决杜绝“以捕促赔”“以捕促和”的传统思维和做法,将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涉案矛盾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因民间纠纷、偶发矛盾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办案人员以审查案卷材料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矛盾形成原因,着力解决涉案矛盾中条件不足“无力调”和历史积怨“不愿调”两大难题。对符合调解条件且双方愿意调解的,积极促成和解,将涉案矛盾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今年以来,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共促成和解65件73人,达到良好社会效果。

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采取上门调解、“云”调解等工作方式,将调解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让调解更方便、更快捷。在办理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因双方当事人交通不便,办案人多次登门调解,耐心释法说理,将累积多年的“恩怨”成功化解,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小案”的为民初心。

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

为切实增强涉案矛盾化解规范化、专业化,甘州区检察院积极构建检察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大调解格局,确保涉案矛盾“能调尽调”“应调尽调”。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在案件受理后,全面评估调解可行性,对有赔偿意愿但尚未达成合意的,及时启动调解程序。对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和解的,积极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全面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信息互通共享。适时引入社区、村委会等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和当地乡贤力量,综合考虑矛盾症结,从法、理、情角度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求,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

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

加强部门联动。在调解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解赔偿解决生活困难时,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引导被害人申请救助。

用好公开听证。对经过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等参加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必要时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以案释法。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将调解效果好、化解矛盾充分的典型案例,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办案故事宣传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加大回访力度。办案人员定期与当事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及被不起诉人工作单位联系,了解被不起诉人思想状况和近期表现,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让被不起诉人从思想上真正转变,使其迅速回归社会,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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