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决执行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利用。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自备水源井工作的通知》(甘水资源发〔2016〕1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工作的通知》(〔2023〕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有序封闭关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关闭范围
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尚未关闭的自备水源井。
二、关闭程序
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协同配合”,由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区水务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区住建、工信、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单位和张掖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全力推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工作。
由区水务部门提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的核查关闭建议后,由区政府向取用水户下达《关闭自备水源井通知书》。自备水源井取用水户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关闭自备水源井,拆除自备水源井取水的相关设备,封闭井口。
三、关闭要求
全面拆除自备水源井取水涉及的全部设备和附属设施,包括自备水源井供电线路、水泵、机电设备及供水管道等设施。设施拆除后,必须封闭自备水源井口,确保无法使用。
四、关闭标准
对成井时间长、质量较差、井深较浅、没有保留价值的自备水源井,拆除全部设备和附属设施后,拔出井管并封填。封填采用沙石粘土混合填埋方式,下层填埋物为经清水冲洗干净的碎石或河卵石及粗砂,上层填埋物为无杂质及其它污染物的优质粘土,表层封堵混凝土。
对出水量正常、水质合格、井况较好,有保留价值的自备水源井,采取封闭方式关闭,作为应急与干旱年份的备用水源。钢质井管井口采用钢板焊封的方式封闭,水泥材质井管采用钢质井帽和钢钉方式封闭。
五、关闭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取水户自行拆除取水设备,主动关闭自备井。凡逾期不拆除取水设备、不关停自备水源井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