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融媒讯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发展,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近日,甘州区大满镇下发《甘州区大满镇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办法(试行)》,将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挂钩,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池春水”。
实事求是,让提档升级有基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促进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公司化改革。针对有一定村集体经济基础的村,不断完善原有“创收模式”,巩固发展一批“富裕村”。针对部分有基础、可打造的村,加大先行先试力度,以点带面,试点建设一批“示范村”。
注重激励,让村干部创业有动力。对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达到20万元(含)以上且比上一年提高10%以上,提取当年新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6%进行奖励。在充分用好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产生的经营性收入和服务性收入过程中,让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脱颖而出。
公开程序,让申报审核有方法。《办法》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村通过村办公司账内查证,初步计算当年度实现的净收益,并计算应提取奖金额度,制定分配方案,按照村党组织申请、乡镇党委审核、区级部门把关、“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逐级上报备案的程序实施。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的形式,逐项把好审核审批关。
下一步,该镇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兴农、富农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因村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努力绘就和美乡村新图景。(郭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