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登辉辞去甘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5日张掖市甘州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张掖市甘州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登辉辞去甘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张掖市甘州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登辉辞去甘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5日张掖市甘州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张掖市甘州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登辉辞去甘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张掖市甘州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